不動產證照 警方制伏搶劫男子 搶奪起訴變竊盜罪 不動產證照
高市刑大偵查佐蘇慶荃今年3月清晨到衛武營都會公園,聽聞「搶劫啊!」,協助抓到涉嫌偷背包的鍾嫌,事後派出所警方將人依搶奪罪移送法辦;不過高雄地檢署看法不同,認為鍾嫌行為是「偷」,偵查終結後改依竊盜罪起訴。檢方指出,34歲鍾嫌有搶奪、毒品、竊盜等前科,接連遭判有期徒刑1年10月、8月、5月,2016年執行完畢,仍未悔改,今年3月22日清晨7時,在衛武營公園內,看見林男將背包放在旁邊,涉嫌奪取背包後逃跑,其中內有手機、外套等物,幸好被路過的民眾壓制逮人。不過檢方認為,搶奪罪是趁人不注意,或來不及抗拒,公然奪取其掌控的物品,此案受害者將背包放在身旁椅子,鍾姓犯嫌的行為較符合竊盜罪。搶奪罪、竊盜罪的刑期皆為5年以下,但檢方表示鍾男屬累犯,請求法官要加重刑期。高雄地檢認定到衛武營公園偷走運動民眾包包的鍾男是竊盜罪,非搶奪罪。圖/翻攝自Google map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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